有關「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選用注意事項」,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11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0617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用書選用注意事項」。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4月1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0617B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
三、 |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孫小姐,電話:(02)7736-79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