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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妤萍 - 轉知 | 2024-03-28 | 點閱數: 6567
檢送教育部提供「113年中小學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補助國民中小學部分領域課程雙語教學實施計畫學校薦派名單」1份一案,詳如說明。
說明:
一、 依據國教署113年3月1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0573號函辦理。
二、 為落實雙語教育政策,國教署於113學年度補助國民中小學部分領域雙語教學實施計畫(以下稱部領計畫)內載明:「...續辦學校應薦派校內『實施雙語課程之授課教師』均已參與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辦理之『中小學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以下簡稱在職學分班)者,無須再薦派教師參加;倘『實施雙語課程之授課教師』尚有未參與在職學分班者,則應薦派教師至少1名,新辦學校應薦派『實施雙語課程之授課教師』至少1名,確保雙語課程教學品質」,爰辦理旨揭教師名單調查,合先敘明。
三、 國教署刻正辦理113學年度部領計畫徵件作業,欲申請113學年度部領計畫之學校請同步薦派教師參加,後續將依據審查結果,將通過學校所提報薦派教師名單函送教育部,俾利在職學分班開班之規劃。另為利提供教育部同步進行在職學分班開班之規劃,請貴校務必於112年3月25日(星期一)前,至線上表單完整填寫薦派教師資料:https://reurl.cc/QekZ7Z。
四、 另旨揭受薦派教師倘有調校或其他個人因素無法參加者,請於113年5月29日(星期三)前報局協調更替教師名單,並以一次更換為原則;逾期或學校未透過本局逕將更換名單送教育部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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