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組重要訊息轉知】
敬請本校國小現職教師,正式/代理教師(有合格教師證)尚未取得8小時研習時數者及桃園市115學年度甄選錄取之新進教師務必參加「115學年度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國小現職教師8小時認證研習」
*新進教師若已有取得以下三種研習證書(擇一即可)即免報名此次研習,但須額外上傳證書照片或掃描檔以提供局端佐證:(各縣市證書皆可)
1.現職教師學習扶助(補救教學)8小時認證
2.非現職教師學習扶助(補救教學)18小時認證
3.永齡29小時認證資格
因後續須回報資料,故
1.請需要參加研習者,於8/12(三)前告知資料組長,並自行上網報名。
2.新進教師免報名此次研習者,於8/12(三)前將證書照片傳給資料組長。
資料組信箱:ta060419@mail.jkes.tyc.edu.tw
(詳讀公文和計畫,如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