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家長您好:
依「桃園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補充規定(桃教中字第1120125098號函)修改「雙(多)胞胎學生編班」及「同父母之兄弟姊妹於同一年級就讀」,得由家長於編班作業前向學校申請編入同班或編入不同班。但不得涉及指定班級或挑選導師。
若您的孩子為雙(多)胞胎子女,請您協助填寫
【115學年度常態編班【雙(多)胞胎學生】編班意願調查表】
本表填寫後,請於5/15(五)前投遞至本校警衛室或交至教務處註冊組,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