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家長您好:
歡迎您的孩子進入本校就讀,為利本校新學年各項補助申請作業,若您有申請之需求者請協助完成貴子弟的各項補助申請表格,並檢查資料填寫是否正確或有無缺漏。為免影響您的權益,請於114年5月13日(星期二)前將【申請表及所需之證明文件連同信封投遞至本校警衛室或交至教務處註冊組】,以利完成補助申請事宜。謝謝您的配合!
★如有疑問請向教務處黃老師洽詢。(電話:3636660轉分機213)
【經濟弱勢學生就學費用補助申請】:符合申請對象: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1.以「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申請者,請檢附【114年度】之區公所【中/低收入證明書】正本。
2.以「家境清寒」或「家庭突變故」資格申請者,請詳實填寫申請表中之「導師實訪簽註意見」,並檢附「113年度父母親財力證明」。
3.符合補助資格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之學生,其【書籍費補助】請依照「桃園市辦理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教科書籍補助要點」辦理,不得重複請領。
4.請家長請於右上方「家長簽章」欄位中簽名。
5.左下方「級任導師」欄位可先不予處理,待編班確認後由校方請導師簽名。
【無力支付早午餐費補助申請】:符合申請對象: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1.以「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申請者,請檢附【114年度】之區公所【中/低收入證明書】正本,並填寫證明書文號及有效期限。
2.以「家境清寒」或「家庭突變故」資格申請者,請導師協助填寫申請表中之「導師實訪簽說明」,並檢附「113年度父母親財力證明」。
3.早餐補助並非金錢補助,請家長考量學童之意願後再視其需求提出申請,以免糧食浪費。
4.請家長請於右上方「家長簽章」欄位中簽名。
5.左下方「級任導師」欄位可先不予處理,待編班確認後由校方請導師簽名。
【兒童課後照顧服務費用補助申請】:符合申請對象:低收入戶、原住民、身心障礙者
1.為了提早規劃本校114學年度「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級開課事宜,學校需要調查具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原住民身分中參加課後照顧班的學生人數。若您符合申請資格,請您協助填寫【114學年度「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參加意願調查表】。無論是否參加,都請您協助簽名後於5/13(二)前將調查表交回,謝謝!
2.要參加114學年度課後照顧者,請依下方說明填寫申請表件資料:
(1)以「低收入戶」資格申請者,請檢附【114年度】之區公所【低收入證明書】正本。
(2)以「身心障礙」資格申請者,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或【教育局鑑定公文名冊】影本。
(3)以「原住民」資格申請者,請檢附戶籍資料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正/影本。
(4)請家長請於右上方「家長簽章」欄位中簽名。
(5)右下方「導師」簽名欄位可先不予處理,待編班確認後由校方請導師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