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國教署114年4月30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1300號函辦理。 |
二、 | 「臺灣手語」已定為國家語言,依「國家語言發展法」規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自111學年度起由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開始實施。為賡續培育臺灣手語師資,爰辦理本計畫。 |
三、 | 國教署已委請國立嘉義大學辦理旨揭計畫,第2期培訓報名日期為即日起至114年6月1日(星期日),參與培訓之學員符合規定條件者,方可取得臺灣手語教師合格證書。相關資訊摘要如下(餘詳見附件): |
(一) | 報名資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編制內現職正式教師(不含代理;代課教師),1校以薦派1人為原則。 |
(二) | 報名方式: |
1、 | 有意願且符合參訓對象之教師,請填具報名表(實施計 畫附件二)並先至網頁(https://forms.gle/si3TxxpNjnxEMcfb6)填寫報名基本資料,經學校核章後於114年5月23日(星期五)前寄(送)達本局(國小教育科)承辦人。 |
2、 | 公告錄取名單:預計114年6月9日(星期一)前公告,實際公告日詳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首頁最新公告區(https://website.ncyu.edu.tw/cset),並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錄取與否。 |
(四) | 對培訓及認證事宜有疑問者,請洽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聯絡電話(05)2068101、(05)2068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