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學年共分兩個期程辦理特教鑑定申請提報作業
1.上學期:
跨階段學生,如國小升六年級及幼兒園升小一之特教鑑定申請,期程約在9月底提出申請。
2.下學期:
在校生提報鑑定為主,期程約在3月初提出申請。
若導師評估學生有送特教鑑定需求者,請參考本校「特殊教育特殊需求學生校內轉介及安置工作流程圖」會同特教個管教師提報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