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建國國民小學112學年度運動會海報製作比賽實施辦法
一、實施目的:
〈一〉透過海報製作,傳達運動會活動「合作」與「尊重」之品德教育目標。
〈二〉培養互助合作的團體精神。
〈三〉透過藝術創作,啟發學生美感潛能。
二、參加對象:五、六年級,以班級為單位,每班限一件,以3~5名學生代表參賽。
三、送件時間:請填寫報名表浮貼於作品背面,10/6(五)前將作品送交輔導室資料組。
四、比賽方式:
〈一〉規格:五、六年級壁報紙『全開』(一律以直式製作)。
〈二〉材料:輔導室提供每班全開用紙一張,所需材料、工具請自行準備;
可以繪畫或剪貼形式呈現,因完成作品需展示張貼約一星期,請各班在設計作品時,以不超過全開版面為佳,重量太重易損壞,立體黏貼需注意堅牢度,以免脫落或張貼困難。
〈三〉主題:「合作、尊重」以運動會為主題之各種意象,賽跑、趣味競賽…等,
並要融入學校特色~建國龍(DINOS)。
〈四〉評審方式及標準:聘請藝術與人文領域教師擔任,內容豐富主題簡潔有力40%,構圖色彩與材料運用40%, 創意20%。
〈五〉注意事項:參賽作品應遵從智慧財產權之相關規定,不得抄襲、剽竊他人著作,若經查獲,應取消得獎資格,註銷獎勵。
五、獎勵方式:
〈一〉每學年錄取第一名1件、第二名2件、第三名3件,得就水準及人數酌予增減名額。
名次 |
件數 |
獎勵方式 |
第一名 |
1 |
每人頒發榮譽點卷3點及獎狀乙張以資鼓勵。 |
第二名 |
2 |
每人頒發榮譽點卷2點及獎狀乙張以資鼓勵。 |
第三名 |
3 |
每人頒發榮譽點卷1點及獎狀乙張以資鼓勵。 |
六、作品展覽:
全部作品自112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公開展示。
八、經費支出:本項經費擬由校內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九、本辦法呈請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上_運動會海報製作要點提示_參考說明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8oqA6Ht9-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