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楊梅區大同國民小學115年9月1日同小總字第1150006097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本市中小學學生利用網際網路互動學習,提升學習邏輯思考能力,並提供學生資訊應用技能觀摩及評量交流之機會,特辦理旨揭競賽。
三、旨揭競賽資訊摘錄如下:
-
(一)競賽項目:
- 1、A類:電腦繪圖、簡報製作、專題寫作及IPAD繪圖。
- 2、B類:資訊科技。
- (二)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之學生(A類與B類每位學生各限報1項)。
-
(三)競賽時間:
- 1、初賽:於115年9月24日前找資訊組長報名。
- 2、複賽:115年10月21日至115年10月23日於各校電腦教室舉行。
-
3、決賽:
- (1)A類:115年11月17日至20日於各承辦學校舉行。
- (2)B類:115年11月21日(俟報名結束後公告競賽地點)。
- (四)其他競賽資訊請詳閱實施計畫。
四、有關指導學生參賽獲獎教師,依競賽結果及「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另案敘獎。
五、參賽領隊或指導教師於決賽當日,在課務自理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活動當日適逢假日,得依實際出席情形於2年內覈實補修。
六、倘對競賽有任何問題,請依競賽項目洽詢各承辦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