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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局115年8月3日桃教小字第1150071692號函及115年9月7日桃教小字第1150085016號函續辦。
二、本案下半年第2階段申請已截止,惟為擴大推動成效,特開 放3次申請,期間自115年10月1日(星期四)至10月30日(星期五)止,請各校掌握時間申請,檢附本案計畫如附件。